如何判断故意和过失?


在法律上,故意和过失是两种不同的主观心理状态,准确判断它们对于认定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至关重要。 故意,指的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这里包含了两种情况,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积极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也就是他主观上就想让这个危害结果出现。例如,甲为了报复乙,拿着刀去砍乙,甲的目的就是要伤害乙,这就是典型的直接故意。而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虽然不是积极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但对结果的发生持一种放任的态度,也就是不管结果发不发生,他都无所谓。比如,丙为了防盗在自家围墙上通了高压电,他知道可能会电到其他人,但还是这么做了,结果真的电到了人,这就是间接故意。 过失则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过失也分为两种,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产生危害结果,但由于疏忽而没有预见到。例如,医生在给病人做手术时,因为疏忽没有仔细检查手术器械,结果把一块纱布留在了病人肚子里,这就是疏忽大意的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结果,但轻信自己能够避免。比如,司机明知道自己的车刹车有问题,但觉得自己技术好,能够控制,结果还是发生了事故,这就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判断故意和过失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