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丢了普通发票该怎么办?

我不小心把普通发票弄丢了,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发票是公司业务往来的重要凭证,现在很担心会因此带来一些麻烦。我想了解下,在法律层面对于丢失普通发票有什么规定,我具体应该怎么做来解决这个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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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票丢失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遇到丢失普通发票的情况时,不用过于着急,以下为你详细介绍相关处理办法和法律依据。 首先,我们来明确下普通发票的概念。普通发票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它和专用发票不同,不能用于抵扣增值税,但也是会计核算和税务管理的重要原始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所以,一旦发现普通发票丢失,要第一时间向税务机关报告,报告时一般需要填写《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有的地方可能还要求提供登报声明发票遗失作废的版面原件、发票或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对于丢失的普通发票,若需要作为记账凭证使用,根据不同情况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如果丢失的是发票联,可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发票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在税务处理方面,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的,若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应当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补开、换开后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如果无法补开、换开发票的,可凭相关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这些资料包括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以及企业会计核算记录等。 总的来说,丢失普通发票后,要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进行后续处理,以确保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的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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