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跟妈妈,妈妈去世了该怎么办?


当离婚后孩子跟随妈妈生活,而妈妈不幸去世时,需要从监护权的确定和孩子生活安排等方面来考虑处理办法。 首先是监护权问题。监护权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在这种妈妈去世的情形下,孩子的爸爸如果有监护能力,一般会成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因为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爸爸依然对孩子负有监护义务。 若孩子的爸爸存在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比如有严重的精神疾病、正在服刑等,那么就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的顺序来确定监护人。先看孩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是否有监护意愿和能力,如果他们愿意且有能力,就可以担任监护人。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也不合适,再看孩子是否有成年且有监护能力的兄、姐,兄、姐愿意的话也能成为监护人。要是前面这些人都不符合条件,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在经过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后,也可以成为孩子的监护人。 在生活安排方面,如果爸爸成为监护人,孩子通常会跟随爸爸生活。爸爸要负责孩子的日常生活照料、教育、医疗等各方面的事务。若由其他亲属担任监护人,也需要履行好相应的监护职责。同时,如果妈妈生前有留下遗产,孩子作为法定继承人之一,有权继承妈妈的部分遗产,这部分遗产可以用于保障孩子的生活。此外,社会福利机构等相关部门也会关注孩子的情况,在必要时提供一定的帮助和支持,确保孩子能够健康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