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判?


在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是一个重要问题,尤其是涉及两个孩子时,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首先,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最核心的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如果孩子还处于不满两周岁的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通常更依赖母亲的照顾,母亲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为有利。但如果母亲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法院也可能会将孩子判给父亲抚养。 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这里所说的具体情况,包括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个人品德等。比如一方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条件,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和教育资源;另一方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可能会对孩子的成长产生不利影响,那么法院通常会倾向于将孩子判给条件更优的一方。此外,如果父母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等情况,也会作为法院判决抚养权的重要参考因素。 当子女已满八周岁时,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这是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想法,法院会充分考虑他们的意见,以确保判决结果符合孩子的意愿和利益。 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如果父母双方的抚养条件相当,法院也可能会判决一人抚养一个孩子,这样既能保障父母双方与孩子的亲子关系,也在一定程度上平衡了双方的抚养负担。但这并不是绝对的,最终的判决还是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来确定。总之,法院在判决两个孩子抚养权时,会全方位综合考量各种因素,以保障孩子的最大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