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归谁抚养?


在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很多夫妻关注的焦点。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我们要明白抚养权的概念。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对于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法律是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对母亲的依赖较大,母亲的照顾通常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但如果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这里所说的“具体情况”,法院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子女的意愿等。一般来说,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长,法院就可能会将抚养权判给哪一方。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对于和谁一起生活有自己的想法,法院会充分考虑他们的意见。 此外,在确定抚养权时,还需要考虑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如果一方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在抚养孩子方面可能会更有优势;如果子女随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法院也会予以考虑。 总之,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最终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让他们能够在一个健康、稳定的环境中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