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生子,孩子应该由谁抚养?


在法律层面,离婚后所生子女的抚养问题,和婚内生育子女的抚养原则是大体一致的,主要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进行判定。 首先,我们要了解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抚养权”指的是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而“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对母亲的依赖度较高,母亲的照顾通常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不过,如果母亲存在一些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形,例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法院可能会判决由父亲抚养。 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在判断时,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稳定的经济收入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居住环境,良好的居住环境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双方的个人素质,包括品德、文化程度等,会影响孩子的成长和价值观的形成;与孩子的感情亲疏等。 如果子女已满八周岁,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的意愿对于抚养权的归属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此外,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回到离婚后生子的情况,即使父母已经离婚,但双方对于这个孩子依然都有抚养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如果能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按照协商结果执行即可。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