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有抑郁症离婚时孩子归谁?
我是女方,患有抑郁症,现在和丈夫打算离婚,我们有个孩子。我很担心因为我有抑郁症,离婚后孩子抚养权不会判给我。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像我这种情况,孩子抚养权一般会怎么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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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是许多夫妻关注的焦点,尤其是当女方患有抑郁症时,这个问题就更加复杂。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要明确孩子抚养权判定的总体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这意味着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时,核心考量因素是孩子的利益最大化。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孩子,通常情况下会判给母亲抚养,这是基于孩子年龄小,对母亲的依赖度较高,母乳喂养等因素考虑的。即便女方患有抑郁症,只要不是特别严重到无法照顾孩子的程度,一般也会优先判给女方。 如果孩子已满两周岁,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女方患有抑郁症确实是一个需要考虑的因素,但不是唯一的决定因素。法院会考察女方抑郁症的严重程度,如果病情较轻,通过治疗可以控制,并且女方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照顾孩子,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和教育条件,那么女方争取到抚养权也是有可能的。同时,法院也会看男方的抚养条件,比如男方的经济状况、生活习惯、道德品质等。如果男方存在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即便女方有抑郁症,法院也可能会从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当孩子已满八周岁时,法院会更加重视孩子的意愿。如果孩子愿意和女方一起生活,并且女方的抑郁症对孩子的成长影响不大,那么法院通常会尊重孩子的选择。 总之,女方有抑郁症并不一定会导致失去孩子的抚养权。在离婚时,双方可以先尝试协商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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