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是如何确定的?


在法律层面,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的确定是离婚等涉及子女抚养问题时的重要内容。 首先,关于子女抚养权的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对母亲的依赖程度较高,母亲的照顾通常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例如,婴儿在这个阶段需要母乳喂养等特殊的照顾。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这里的具体情况包括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等。比如,一方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和教育资源,且能够给予孩子更多的陪伴和关爱,那么在争取抚养权时会更有优势。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愿意和哪一方共同生活。 接下来,说说抚养费的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例如,一方月收入为10000元,那么一个孩子的抚养费可能在2000 - 3000元左右。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特殊情况比如孩子患有重大疾病需要高额的医疗费用等。 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是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总之,子女抚养权和抚养费的确定都要以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和健康成长为出发点,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