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把房子给了孩子,孩子要卖房子该怎么办?
我和前妻离婚的时候,把房子给了孩子,现在孩子说要把房子卖掉。我有点担心,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孩子有没有权利卖这个房子,我又能做些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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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离婚时将房子给予孩子,从法律层面来讲,这属于赠与行为。当完成房产过户登记后,孩子就成为了该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以,如果孩子已经成年,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那么从法律上他是有权自主决定出售该房屋的。父母在完成赠与并过户后,通常不能再干涉孩子对房屋的处分行为。 然而,如果孩子是未成年人,其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五条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也就是说,此时孩子不能独立实施房屋买卖这种重大民事法律行为。若孩子要卖房子,其监护人一般不能代表孩子进行卖房操作,除非是为了孩子的利益,比如孩子面临重大疾病需要资金治疗等情况。 在实际情况中,如果父母对孩子卖房的决定存在担忧,首先要确认孩子的民事行为能力状态。若孩子成年且执意卖房,父母可以尝试与孩子沟通,了解其卖房的原因和用途,进行理性的劝导。若孩子未成年,监护人则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来处理相关事宜,不能随意配合孩子进行房屋买卖。同时,若涉及到纠纷,各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也可以寻求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作出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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