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抚养费给到孩子满十八周岁后还需要继续给吗?

我家孩子马上就满18周岁了,之前一直都有给抚养费。现在有点拿不准,不知道孩子满了18岁后,按照法律规定我还需不需要接着给抚养费。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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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抚养费规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抚养费是指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在我国,当子女年满十八周岁后,一般情况下父母不再有法定的抚养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明确,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子女虽已年满十八周岁,但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父母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也就是说,若孩子年满18岁后还在高中读书,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父母还是要继续支付抚养费,保障孩子正常完成学业等。但如果孩子年满18岁且已经高中毕业,具备劳动能力也有收入来源,能够养活自己,那么父母通常就没有法律上必须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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