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在十八岁以后还有吗
我现在快18岁了,父母在我小时候就离婚了,一直是妈妈在抚养我,爸爸给抚养费。我马上成年了,可我还在上学,担心爸爸不再给抚养费,想知道18岁以后从法律上来说还有抚养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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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抚养费支付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这是因为在法律上,年满十八周岁的人被视为成年人,具备独立生活的能力。 但也存在特殊情况,父母仍需支付抚养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也就是说,如果成年子女存在这些情况,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 比如,孩子虽然满了18岁,但还在读高中,没有独立的收入来源,这种情况下父母需要继续支付抚养费;又或者孩子因意外导致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工作获得足够收入维持生活,父母也应当支付抚养费。 另外,即使子女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如果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这意味着如果孩子在16到18岁期间就能靠自己劳动养活自己,父母在法律上就没有继续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了。 相关概念: 抚养费:指由父母或其他负有未成年人抚养义务者,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所需及教育开支等相关费用。在法律中,是父母或负有扶养义务者无法充分履行或是未能尽到抚养职责时,向未成年人所支付的相应款项。 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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