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小孩的抚养费是怎样规定的?


离婚后小孩的抚养费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涉及到未成年子女的生活、教育等基本权益。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抚养费的范围很广泛,它包括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简单来说,就是保障孩子日常生活开销、上学读书以及生病就医等方面的费用。 关于抚养费的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例如,孩子患有重大疾病需要高额医疗费用,或者当地生活成本较高等,都可能影响抚养费的数额。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通常有定期给付和一次性给付两种。定期给付一般是按月、按季或按年支付,这种方式比较常见,符合大多数人的收入和支出规律。一次性给付则是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一次性支付完孩子到成年的全部抚养费。不过,一次性给付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且要考虑支付方的经济状况和实际履行能力。 抚养费的支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但如果子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另外,对于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仍要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因为孩子生活、教育等费用增加,或者父母一方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正当理由时,子女可以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同时,如果支付抚养费的一方经济困难,也可以与对方协商减少抚养费数额。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 怎么样判断是否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
- 醉驾致人重伤会怎么判刑?
- 不想继承财产的情况下该如何分割房产?
- 公安机关采集手机信息的目的是什么?
- 以下属于机动车驾驶的情况有哪些?
- 员工经济补偿金是否属于优先债权?
- 开企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 身份证找到了是否需要取消挂失?
- 民间借贷相关问题该如何进行法律咨询?
- 离婚后小孩办身份证没有户主页是否可以办理?
- 电车没有行驶证是否能过户?
- 城乡居民养老缴费标准档次表是怎样的?
- 卖房送购物卡有哪些涉税问题?
- 涉嫌诈骗逃逸会量刑多久?
- 不知情参与洗钱三天会被判刑吗?
- 婚后双方财产如何界定?
- 医疗纠纷起诉到立案后多长时间能结案?
- 劳动合同与经纪合同有什么区别?
- 刑讯逼供罪为何证据难寻?
大家都在问
- 怎么样判断是否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
- 醉驾致人重伤会怎么判刑?
- 不想继承财产的情况下该如何分割房产?
- 公安机关采集手机信息的目的是什么?
- 以下属于机动车驾驶的情况有哪些?
- 员工经济补偿金是否属于优先债权?
- 开企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 身份证找到了是否需要取消挂失?
- 民间借贷相关问题该如何进行法律咨询?
- 离婚后小孩办身份证没有户主页是否可以办理?
- 电车没有行驶证是否能过户?
- 城乡居民养老缴费标准档次表是怎样的?
- 卖房送购物卡有哪些涉税问题?
- 涉嫌诈骗逃逸会量刑多久?
- 不知情参与洗钱三天会被判刑吗?
- 婚后双方财产如何界定?
- 医疗纠纷起诉到立案后多长时间能结案?
- 劳动合同与经纪合同有什么区别?
- 刑讯逼供罪为何证据难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