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该如何处理?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孩子抚养权归我。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孩子抚养费该怎么处理?比如对方要给多少抚养费,支付方式是怎样的,支付期限又是多久呢?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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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的处理涉及多个方面。 首先,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意味着双方可以先尝试自行商量抚养费的各项事宜。 关于抚养费数额的确定,有多种情况。如果支付方有固定收入,一般按照月总收入的20% - 30%的比例判决抚养费。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 - 2000元/月。要是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对于低收入的,如果有较多其他财产,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毕竟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另外,在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抚养费的期限,一般应当由夫妻离婚时起,到子女能够独立生活时止。 支付方式上,应视给付者的具体情况而定,有的可给付现金,有的可给付实物 。 并且,上述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这是为了保障子女随着成长,在有合理需求时能得到满足。 相关概念: 抚养费:指父母或具有抚养未成年人的义务的人为未成年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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