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著作权法进行到第几次修正了?
我对著作权法的修正情况不太了解,想知道目前我国著作权法已经进行到第几次修正了,这些修正会对著作权相关权益产生什么影响,我很关心这方面的内容,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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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2月,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进行了三次修正。 著作权,简单来说,就是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权利。著作权法是用来保护这些权利,调整因著作权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一次修正发生在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当时主要是为了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根据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等国际条约,对著作权法进行了相应修改,进一步完善了著作权的权利内容、保护期限等规定。 第二次修正于2010年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此次修正主要是为了履行世界贸易组织中美知识产权争端案的相关裁决,对著作权法中涉及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等条款进行了修改。 第三次修正于2020年11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这次修正聚焦提高侵权违法成本,大幅提高了法定赔偿额上限,完善了作品的定义和类型,增加了“视听作品”的表述,以适应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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