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反垄断执法机构有哪些?
我想了解下中国负责反垄断执法的机构。最近听说有些企业存在垄断行为,我很好奇到底是哪些部门来管这些事儿,这些机构都有什么职责,在反垄断方面都起着怎样的作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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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反垄断执法工作是由多个机构共同承担的。2018 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反垄断执法职责主要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行使。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这意味着它承担着组织实施反垄断制度,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是其开展工作的重要基础。该法明确了垄断行为的定义和范围,为市场监管总局判断企业是否存在垄断行为提供了清晰的标准。 对于垄断协议,这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比如一些企业之间达成的固定价格、限制产量等协议,这些行为会破坏市场的正常竞争秩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会依据反垄断法对这些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罚。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也是常见的垄断行为之一。当某个企业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时,如果它滥用这种地位,比如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市场监管总局也会进行相应的执法行动。 经营者集中同样受到严格监管。如果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就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会对集中行为进行审查,判断其是否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另外,对于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也会进行监督和纠正。一些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能会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或者采取其他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市场监管总局会依据法律规定对这些行为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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