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均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办理离婚诉讼该怎么做?


对于夫妻双方均在国外的中国公民的离婚诉讼办理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明确管辖权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而对于夫妻双方均为中国公民且在国外但未定居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其次,说说诉讼流程。如果要在国内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第一步是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起诉状要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以及事实和理由。相关证据材料可能包括结婚证、财产证明、子女出生证明等。 接下来是法院受理阶段。法院收到起诉状后,会对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就会予以立案,并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法律文书。被告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答辩。 然后进入审理阶段。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对案件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可能会组织调解,如果双方能够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一经送达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会依法作出判决。 关于证据方面,由于夫妻双方都在国外,证据的收集和提交可能会比较复杂。比如,在国外形成的证据,需要经过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最后,说说法律适用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也就是说,如果在国内法院进行离婚诉讼,就适用中国的法律来处理离婚相关事宜,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 总之,夫妻双方均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办理离婚诉讼,要严格按照中国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充分准备好相关材料,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