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诉讼中有哪些强制措施?

我最近涉及一个刑事诉讼案件,对其中的一些流程不太懂。我想知道在我国的刑事诉讼里,都有哪些强制措施呢?这些措施在什么情况下会使用,对当事人会有什么影响呢?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强制措施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以下为您详细介绍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


首先是拘传。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简单来说,拘传就是强制犯罪嫌疑人到特定地点接受询问,且时间上有严格限制。


其次是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也就是说,符合一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在提供保证后,不用被关押在特定场所,但要遵守相关规定,保证随传随到。


接着是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是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特定区域内活动,并受到监督。


然后是拘留。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拘留是一种较为紧急情况下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


最后是逮捕。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逮捕是最严厉的一种强制措施,意味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被长时间羁押。


综上所述,我国刑事诉讼中的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这五种强制措施,各自适用于不同的情形和对象,并且在适用程序和限制条件上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这些措施的目的是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同时也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最新问题

参加装修公司活动占名额的活动金算订金吗?

最近打算装修房子,参加了一家装修公司的活动,要交活动金占名额。但不太清楚这活动金到底算不算订金,担心之后要是有变动,这钱能不能退,所以想了解一下这种活动金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 。

非道德出轨离婚会怎么判?

我发现另一半有非道德的出轨行为,现在打算离婚。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如果起诉到法院,法院一般会怎么判决呢?是直接判离,还是有其他考量?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方面又会怎么处理?

终止劳务合同是否需要赔偿?

我最近在研究劳务合同相关问题,自己对这方面了解不多,想弄清楚如果劳务合同终止了,到底需不需要给对方赔偿啊?是在正常工作场景下,就想知道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和判断的。

车祸全责一定会被吊销驾照吗

我出了一场车祸,交警认定我是全责。现在心里特别慌,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是不是肯定会被吊销驾照啊?我很担心以后不能开车了,想了解下具体在什么情况下会因为车祸全责被吊销驾照,什么情况又不会 。

四川省虚开发票罪如何量刑?

我在四川省做生意,最近了解到虚开发票是违法犯罪行为,心里有点担心。想知道要是真涉及虚开发票罪,在四川到底会怎么量刑呢?想清楚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标准,也好让自己心里有底,避免触碰法律红线。

讯问留置条件有哪些规定?

我想了解下,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对人进行讯问留置呢?我不太清楚法律对于这方面的条件规定,是涉及到犯罪就可以留置吗,还是有其他更具体的要求,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判如诉请是什么意思?

我最近在看一些法律相关的案例,里面提到了‘判如诉请’,我不太理解这个词。我想知道它在法律上具体代表什么,是法院完全支持原告的诉求吗?能结合实际案例解释一下最好。

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另外交易费需要扣除吗?

我在做一笔投资业务时,涉及到取得时的公允价值。我不太清楚在计算相关数值时,交易费是否需要从公允价值里扣除。不知道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想弄明白这一点,避免后续出现财务和法律上的问题。

现行宪法是哪一年颁布的?

我一直对我国宪法挺感兴趣的,但不太清楚现行宪法具体是哪一年颁布的。想知道这个时间,了解一下宪法发展历程,也方便我更好地学习宪法知识,所以来问问大家。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否可以补交?

我之前忘记交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了,现在想起来有点担心。不知道还能不能补交,补交的话有什么条件和要求,会不会影响后续的医保待遇,想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一张营业执照能开几个抖音店铺?

我有一张营业执照,想在抖音上开店。但不清楚一张执照能开几个抖音店,担心开多了不符合规定,开少了又浪费资源。想问下法律上对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一张营业执照到底能开几个抖音店铺呢?

如何从营业执照看是个体还是公司?

我拿到了一份营业执照,但是不太清楚怎么判断上面登记的是个体工商户还是公司。我想知道从营业执照上具体看哪些内容能区分这两者,有没有什么明显的标志或者信息可以参考呢?

老人故去后丧葬费去哪里领取?

家里老人去世了,听说有丧葬费可以领,但不知道该去哪里办理领取手续。也不清楚具体的流程和要求,担心跑错地方浪费时间和精力,想问问大家老人故去后的丧葬费到底要去哪里领呢?

父母卖房给子女需要写字据吗?

我爸妈打算把他们名下的一套房子卖给我,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需不需要写字据呀?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也担心以后会有纠纷,就想了解清楚写字据在法律上有没有必要,要是需要的话,又该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呢?

甲受到人身威胁向公安机关请求保护,公安机关有义务提供保护吗?

我最近受到了人身威胁,心里特别害怕,就向公安机关请求保护。但我不知道公安机关是不是有义务来保护我,也不清楚他们会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我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我这样请求保护合理吗,公安机关会不会管呢?

司法冻结会自动解除吗?

我账户被司法冻结了,现在生活和资金使用都受到很大影响。我不太清楚司法冻结的情况,想知道这种冻结是不是到一定时间就会自动解除呀,还是需要我做些什么来解除呢?

公司辞退赔偿金中的n该如何计算?

我被公司辞退了,听说有赔偿金,还提到了n。我不太明白这个n具体是怎么算的,是根据我的工作时间,还是工资水平,或者有其他的计算方式呢?希望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中医院的方子怕泄露吗?

我去中医院看病,医生给开了个方子。我担心这个方子被别人知道,也怕医院不重视方子的保密。我就想问问,从法律角度来说,中医院对这些方子到底怕不怕泄露呢,有没有啥法律保障啊?

苏州协议离婚去哪里办理?

我和另一半打算在苏州协议离婚,但是不知道该去哪里办理相关手续。我们都不太懂这方面的流程,也不清楚具体的办理地点。想了解下在苏州协议离婚到底要去哪里办,希望能得到准确的解答。

骨折错位算医疗事故吗,该怎么赔偿?

我之前骨折去医院治疗,结果出现了骨折错位的情况。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算不算医疗事故,也不知道如果算的话该怎么要求赔偿,心里很没底,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