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嫌疑人在哪些情形下必须采取强制措施?

我家里有个亲戚涉及一个案子,现在成了嫌疑人。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嫌疑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是必须要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好心里有个底,看看亲戚的情况是不是符合必须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形。
展开 view-more
  • #强制措施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司法实践中,当嫌疑人出现一些特定情形时,司法机关会依据法律规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进行限制或者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多种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对于必须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形,不同的措施有不同的规定。 首先是拘传。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如果犯罪嫌疑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案的,司法机关可以采取拘传措施,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 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方面,《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和第七十四条规定了可以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情形。例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而监视居住则适用于符合逮捕条件,但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情形。如果嫌疑人符合这些条件,司法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决定是否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措施。 拘留的情形在《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有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当出现这些情况时,公安机关有权对嫌疑人采取拘留措施。 逮捕是最严厉的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此外,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总之,司法机关在决定对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时,会严格依据法律规定,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嫌疑人的人身危险性等因素,以确保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同时保障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