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依职权应调查取证的情况有哪些?
我最近涉及一个 法律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我觉得有些证据自己很难获取。我想知道法庭在什么情况下会依职权去调查取证呢?是只要我提出来,法庭就会去做,还是有特定的条件和范围呀?希望能了解清楚这方面的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在法律程序里,法庭依职权调查取证是一项重要的司法权力和职责,不过它有特定的适用情形。简单来说,法庭依职权调查取证,就是法院不用当事人申请,主动去收集相关证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六条规定,涉及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涉及身份关系的;涉及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诉讼的;当事人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可能的;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
比如在涉及国家利益的案件中,如果相关证据对于判定案件是否损害国家利益至关重要,而当事人可能无法提供或者未意识到该证据的重要性时,法庭就会依职权去调查取证。再比如身份关系案件,像确认亲子关系的案件,法庭为了查明事实真相,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会主动进行调查。另外,当存在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可能时,法庭为了维护司法公正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也会依职权调查取证。这体现了法庭在诉讼中不仅仅是中立的裁判者,在特定情况下还会主动介入,以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和法律的正确实施。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最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