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十六岁以下减轻刑事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我家孩子还不到十六岁,因为一些事可能涉及刑事处罚,我特别担心。想了解下在我国法律里,十六岁以下的孩子在哪些情形下可以减轻刑事处罚,这样心里能有个底,也能知道该怎么应对这件事。
展开


在我国,对于十六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刑事处罚问题,有较为特殊且人性化的规定。下面来详细介绍一下减轻刑事处罚的情形。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不过,对于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人犯罪,即便要追究刑事责任,也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里所谓从轻处罚,就是在法定刑的幅度内,选择相对较轻的刑罚;减轻处罚则是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这是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心智发育还不够成熟,对自己行为的认知和控制能力相对较弱。 其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同样,对于这个年龄段犯罪的未成年人,也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比如在司法实践中,如果一个十五岁的孩子犯了抢劫罪,在量刑时会充分考虑其年龄因素,给予从轻或者减轻的刑事处罚。这体现了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处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要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或者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处分等其他处理措施。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