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合同法定解除权有哪些情形?

我和别人签了合同,现在遇到些状况,感觉合同履行不下去了。我想知道在法律规定里,哪些情形下我有法定解除权可以解除合同呢?心里没底,就怕自己随便解除合同会承担责任,所以想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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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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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定解除权是指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以依法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合同法定解除权的几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是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简单来说,就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或者战争等社会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比如说,甲乙签订了水果买卖合同,约定甲向乙供应一批本地新鲜水果,结果遭遇罕见的洪水,果园被淹,水果无法采摘和供应,这就属于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乙就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种情形是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这就是我们常说的预期违约。比如,甲和乙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甲将房屋租给乙,在租赁期开始前,甲却把房子卖给了别人,并且办理了过户手续,这就表明甲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与乙的租赁合同,乙此时就可以行使法定解除权。依据同样是《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三种情形是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举例来说,甲和乙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约定乙在一个月内交付货物,但乙一个月过去了还没交付,甲催告乙在半个月内交付,如果乙在这半个月内还是没有交付,那么甲就可以解除合同。这也是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四种情形是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例如,甲和乙约定在某个特定的日期举办一场演出,乙负责提供演出场地,但是乙直到演出当天都没有准备好场地,导致演出无法进行,这种情况下甲就可以解除合同,因为乙的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同样遵循《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五种情形是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了上述几种常见情形外,其他法律可能会针对特定类型的合同规定法定解除权的情形。比如在保险合同、劳动合同等领域,都有各自特殊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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