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遗产继承是指继承人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的指定,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民事法律行为。在遗产继承过程中,有许多需要注意的事项。 首先,要明确继承开始的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这里的死亡包括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确定继承开始的时间非常重要,因为它关系到继承人的范围、遗产的范围等诸多问题。例如,在被继承人死亡前已经处分的财产,就不属于遗产范围。 其次,要清楚遗产的范围。《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这意味着只有被继承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像违法所得等就不能作为遗产。常见的遗产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等。 再者,了解继承的方式也很关键。继承方式主要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民法典》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嘱继承则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遗嘱的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等,每种遗嘱都有相应的形式要求,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才有效。 另外,在继承过程中,要注意遗产的保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遗产管理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最后,关于遗产的分割。在分割遗产时,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同时,要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分割遗产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总之,遗产继承涉及到众多法律规定和复杂的程序,在处理遗产继承事宜时,建议仔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必要时可以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以确保继承过程合法、公正、顺利地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