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上诉二审是否一定要开庭?
我之前打了一场民事官司,一审败诉了,现在我打算上诉到二审。但我不太清楚二审是不是一定会开庭审理。我担心如果不开庭,我的诉求没办法得到充分表达。所以想了解下,民事上诉二审一定要开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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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上诉二审中,并非一定要开庭审理。 为了便于理解,我们先解释一下相关概念。所谓二审,就是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后,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的再次审理。开庭审理则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诉讼活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也就是说,通常情况下,二审法院是要开庭审理上诉案件的。这是因为开庭审理能够让双方当事人当面陈述观点、出示证据、进行辩论,使法院更全面、深入地了解案件事实和争议焦点,从而做出公正的判决。然而,当满足特定条件时,二审也可以不开庭。比如当事人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并且合议庭通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认为对案件事实已经清楚,就可以决定不开庭审理。 举例来说,如果在一审中双方已经充分举证、质证,事实认定比较清晰,而上诉人在二审时只是重复一审的观点,没有新的证据或理由,那么合议庭可能就会基于此决定不开庭审理。但如果上诉人提出了新的关键证据,可能影响案件的判决结果,这种情况下二审法院一般会开庭审理,以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案件的公正处理。所以,民事上诉二审不一定要开庭,具体取决于案件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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