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丈夫打老婆导致离婚会怎么判?

我老公经常动手打我,我实在忍不下去想离婚了。但我不知道在法律上,这种丈夫打老婆导致离婚的情况会怎么判,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这些问题会偏向我吗?想了解清楚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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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暴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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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丈夫打老婆属于家庭暴力行为,这种情况导致离婚时,在司法判决中会有相应的考量。 首先,关于是否判决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如果妻子以丈夫实施家庭暴力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且能提供证据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伤情照片等,法院通常会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从而判决准予离婚。 其次,在财产分割方面。《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为丈夫实施家庭暴力属于过错方,所以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即妻子的权益,可能会让妻子适当多分财产。 再者,关于子女抚养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在判断哪一方更适合抚养子女时,法院会考虑诸多因素,而家庭暴力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如果丈夫存在家庭暴力行为,从保护孩子身心健康的角度出发,法院一般会认为妻子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成长,从而将抚养权判给妻子。同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 最后,关于损害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所以,妻子作为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请求丈夫给予损害赔偿,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指因家庭暴力导致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实际损失;精神损害赔偿则是对妻子因遭受家庭暴力而受到的精神痛苦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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