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事案件被一二审驳回后,高院再发回重审算胜诉吗?

我有个民事案子,一二审都被驳回了。后来高院介入,把案子发回重审。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算不算我胜诉了。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发回重审和胜诉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后续还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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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回重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民事案件被一二审驳回后,高院发回重审并不直接等同于胜诉。我们先来理解几个关键概念。 胜诉,简单来说,就是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比如你起诉别人还钱,法院判决对方必须还钱,这就是胜诉。而发回重审,是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已经审理过的案件,认为存在一些问题,要求下级法院重新进行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发现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这意味着,高院发回重审往往是因为一审、二审在审理过程中可能存在事实认定不清、程序违法等问题,并不是基于对案件实体结果的评判,所以不能直接认定为胜诉。 发回重审后,案件会回到原审法院重新进行审理。原审法院会重新审查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在这个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都有机会再次提交证据、进行辩论。最终的判决结果还是不确定的,有可能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胜诉;也有可能维持原来的判决,或者做出对原告不利的新判决。所以,对于当事人来说,发回重审只是获得了一个重新审理的机会,而不是已经取得了胜诉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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