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立案后的流程是怎样走的?
我有个民事纠纷案件已经立案了,但我不知道后续具体要经历哪些流程。比如什么时候会通知对方,多久会开庭,审理过程大概是怎样的,判决后又该怎么做。希望了解一下完整的立案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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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民事纠纷立案后,会经历一系列法定流程。 首先是案件受理与送达阶段。法院在立案后,会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这一过程是为了让被告知晓原告的诉求和主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接着是庭前准备阶段。法院会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并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同时,审判人员会对案件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会进行调查取证,收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此外,法院可能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如果调解成功,案件就会以调解方式结案,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然后进入开庭审理阶段。开庭审理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合议庭评议和宣判几个步骤。法庭调查阶段,双方当事人需要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并进行质证。法庭辩论阶段,双方当事人可以就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是当事人表达自己最终意见的机会。合议庭评议是合议庭成员根据庭审情况进行讨论并作出判决的过程。宣判则是将判决结果公开宣布,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最后是执行阶段。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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