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再审法定情形有哪些?


在民事诉讼中,再审是一项重要的救济程序,它为当事人提供了在特定情况下重新审视案件的机会。那么,民事诉讼再审法定情形有哪些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这里的“新的证据”,是指在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比如说,在一个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审结束后一方当事人找到了一份之前未发现的关键合同附件,这份附件的内容足以改变原判决结果,那么就符合这种再审情形。 其次,如果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也可以申请再审。基本事实是指对原判决、裁定的结果有实质影响、用以确定当事人主体资格、案件性质、具体权利义务和民事责任等主要内容所依据的事实。例如,在一个侵权纠纷案件中,对于侵权行为是否发生的关键事实,原审判决仅依据一些关联性不强的证据就作出认定,而实际上缺乏足够有力的证据支持,此时当事人就可以以该情形申请再审。 再者,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主要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基本事实的证据。如果一方当事人提交的关键证据是通过伪造手段得来的,这严重影响了案件的公正审理,符合再审条件。比如在一个债权债务纠纷中,债权人提供的借条是伪造的,而原审法院依据该借条作出了判决,债务人就有权申请再审。 另外,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也能申请再审。质证是指当事人在法庭上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质疑、说明和辩驳的过程。如果主要证据没有经过这一法定程序,其证明力就存在问题,可能导致判决结果不公正。例如,在庭审中一方当事人提交了一份重要书证,但法庭未组织双方对该书证进行质证就直接采纳作为定案依据,另一方当事人就可以此为由申请再审。 还有,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这里强调的是“客观原因”,比如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当事人无法自行获取的证据,当事人按照规定申请法院调查收集,但法院未进行调查收集,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有权申请再审。 此外,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适用法律错误包括适用了错误的法律条文、对法律条文理解错误等情况。例如,在一个劳动纠纷案件中,本应适用《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却错误适用了《合同法》的规定,导致判决结果错误,当事人就可以以适用法律错误为由申请再审。 最后,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等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也可以申请再审。审判组织的组成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审判人员如果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等应当回避的情形而未回避,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比如在一个案件中,审判人员是一方当事人的近亲属却未回避,另一方当事人就可以申请再审。 总之,民事诉讼再审法定情形有多种,当事人在认为自己的案件符合上述情形之一时,可以依法申请再审,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