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事诉讼中特殊地域的法定情形包括哪些?

我最近涉及一个民事诉讼案件,听说有特殊地域管辖的情况,但不太清楚具体包括哪些情形。我想知道在什么情况下会适用特殊地域管辖,这些法定情形是如何规定的,了解这些对我的案件很重要。
展开 view-more
  • #民事诉讼
  • #特殊地域
  • #管辖情形
  • #合同纠纷
  • #侵权诉讼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民事诉讼里,特殊地域管辖是与一般地域管辖相对的概念。一般地域管辖通常是“原告就被告”,也就是原告要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去起诉。而特殊地域管辖则是根据案件的特定性质和情况,来确定更合适的管辖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多种特殊地域管辖的法定情形。首先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比如,甲和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在丙地交货,后来因为合同履行出现纠纷,那么甲既可以到乙的住所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到合同履行地丙地的法院起诉。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还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例如,一辆汽车在丁地发生了保险事故,那么车主既可以到保险公司所在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到汽车登记注册地、事故发生地丁地等法院起诉。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像支票、汇票等票据,付款地就是票据支付地,如果因为票据的兑付等问题产生纠纷,当事人可以选择在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比如,几个股东因为公司的利润分配问题产生分歧,那么他们就需要到公司住所地的法院去解决纠纷。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例如,一批货物通过铁路从戊地运输到己地,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了损坏,货主既可以在货物的始发地戊地、目的地己地,也可以在运输公司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比如,甲在庚地被乙的产品侵权,造成身体伤害,甲可以在庚地(侵权行为实施地和结果发生地)或者乙的住所地法院起诉。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例如,一架飞机在辛地发生事故,那么受害者既可以在事故发生地辛地、飞机最先降落地,也可以在航空公司住所地的法院起诉。 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