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由什么单位受理?
我有个纠纷想走民事诉讼程序解决,但不知道该找哪个单位来受理。我不太清楚法律流程,也不知道什么样的单位才有 资格处理民事诉讼,所以想问问大家,民事诉讼到底是由什么单位来受理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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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通常是由人民法院受理。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负责审理各类民事案件。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民事诉讼就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全体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纠纷时,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这其中包括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众多类型的案件。
我国的人民法院有不同的层级设置,包括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一般情况下,第一审民事案件通常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是最贴近群众的审判机关,大量的民事案件会在这里进行审理。比如一些简单的民间借贷纠纷、邻里纠纷等,通常会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包括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例如一些涉及金额巨大、影响范围较广的涉外合同纠纷等,可能就会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则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不过,最高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情况非常少见。总之,在进行民事诉讼时,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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