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走的?


民事纠纷起诉流程如下: 首先是起诉环节。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一定条件。一是原告要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简单说就是纠纷直接影响到你的权益,比如别人欠你钱,你就是直接利害关系人;二是要有明确的被告,得清楚要告谁;三是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比如你要对方还钱,这就是诉讼请求,为什么他该还钱就是事实和理由;四是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像有些劳动纠纷得先去劳动仲裁,不能直接起诉,而且要找到有管辖权的法院,一般多数民事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同时,起诉状应当记明当事人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等事项。 接着是受理环节。法院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符合起诉条件,会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要是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会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不服,原告可以提起上诉。立案后,法院会在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要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不过被告不提出答辩状也不影响法院审理。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会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方式可以是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告知,也可以口头告知。 然后是开庭审理环节。这又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法庭调查就是在法庭上出示与案件有关的全部证据,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调查,由当事人进行质证,比如当事人陈述、证人作证、出示各种证据等程序。法庭辩论则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针对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论,目的是通过辩论查明案件真实情况和正确适用法律。书记员会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录成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最后是宣判环节。法庭辩论终结后,会依法作出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如果在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就及时判决。 相关概念: 管辖权:就是确定哪个法院有权审理这个案件。 质证:指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第三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对当事人及第三人提出的证据就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力的有无、大小予以说明和质辩的活动或过程。 答辩状:是被告(人)、被反诉人、被上诉人、被申请(诉)人针对起诉状、反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请(诉)书的内容,在法定期限内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和辩驳的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