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主体权利义务移转有什么规定?
我在做生意签合同的时候,涉及到一些权利和义务的转移。不太清楚在法律上,民事主体权利义务移转有啥具体规定,比如能不能随便转,需要啥条件和手续。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内容,避免自己在这方面出问题。
展开


民事主体权利义务移转,简单来说,就是民事主体把自己享有的权利或者承担的义务转移给其他人。这种移转主要包括债权转让和债务转移等情况。 首先来看债权转让。债权转让就是债权人把自己的债权让给别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比如,基于特定身份关系产生的债权,像抚养费、赡养费债权,一般就不能转让。而且债权人转让债权,需要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再说说债务转移。债务转移是指债务人将自己的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这是因为债务转移直接关系到债权人的利益,所以必须经过债权人同意才行。 此外,在权利义务移转过程中,从权利和从债务也会相应地发生移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第五百五十四条规定,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总之,民事主体权利义务移转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条件限制,在进行相关操作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