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权益有哪些分类?


股东权益,简单来说,就是公司股东所拥有的各项权利和利益。这些权益是股东基于其对公司的出资而享有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股东权益的分类。 首先是自益权和共益权。自益权是股东为了自身利益而行使的权利。比如说股东的股利分配请求权,这就好比是公司盈利后给股东发的“红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另外还有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当公司解散清算后还有剩余财产时,股东有权按照比例进行分配。而共益权则是股东为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而行使的权利。像股东的表决权,股东可以通过行使表决权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如公司合并、分立等。《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其次是固有权和非固有权。固有权是指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不能剥夺的权利。例如股东的知情权,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等。《公司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了股东的这一权利。非固有权则是可以通过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加以限制或者剥夺的权利。比如公司可以在章程中对股东转让股权的权利进行一定的限制。 再者是单独股东权和少数股东权。单独股东权是指可以由股东一人单独行使的权利。比如上面提到的股利分配请求权、知情权等,单个股东就可以向公司主张。少数股东权是指必须由持有一定比例股份的股东才能行使的权利。例如,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对此有相关规定。 股东权益的分类有助于股东清晰了解自己的权利范围,在公司运营中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同时也有利于规范公司的治理结构,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