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保守期限是多少年?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签了保密协议,里面提到了商业秘密保守的事,但没说期限。我就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商业秘密的保守期限一般是多少年呢?这对我之后的职业发展和个人选择挺重要的,所以想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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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保守期限指的是权利人对商业秘密享有合法保护的时间范围。在这个时间段内,其他人不能随意泄露、使用该商业秘密。与专利、商标等有明确法定保护期限的知识产权不同,商业秘密的保护没有固定的法定时间限制。 从法律规定来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也就是说,只要商业秘密本身具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这些条件,它就一直受到法律保护,保守期限就会持续存在。不过,在实际情况中,商业秘密的保守期限通常会通过合同来约定。比如,在劳动合同、技术合作合同、商业合作协议等当中,双方会明确规定商业秘密的保守期限。这种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双方都要按照约定来履行保密义务。如果合同没有约定保守期限,那义务人就要在商业秘密还未公开的情况下,一直承担保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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