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商事审判中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适用问题?


在当前的商事审判中,有几个重要的法律适用问题需要引起注意。 首先是合同效力的认定问题。合同是商事活动的重要载体,其效力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的效力分为有效、无效、可撤销和效力待定等情形。在审判实践中,对于合同效力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当事人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合同内容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例如,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一般无效,但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合同无效的除外。这就要求法官在审判时,要准确区分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和管理性强制性规定,避免简单地以违反强制性规定为由认定合同无效。 其次是公司治理结构方面的法律适用。公司作为商事活动的重要主体,其治理结构是否健全直接影响到公司的运营和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的职权、议事规则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审判过程中,要关注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等主体的行为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是否存在滥用股东权利、董事失职等问题。比如,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对于公司决议的效力问题,也要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进行准确判断,如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再者是担保制度的法律适用。担保在商事活动中广泛存在,其目的是保障债权的实现。《民法典》对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作出了系统规定。在审判中,要注意担保合同的效力、担保责任的范围、担保期间等问题。例如,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对于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分,要根据当事人的约定和法律规定进行准确判断,以确定保证人的责任承担方式。 另外,票据纠纷的法律适用也不容忽视。票据具有无因性、文义性等特点,《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对票据的出票、背书、承兑、保证等行为作出了详细规定。在处理票据纠纷时,要严格按照票据法的规定审查票据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判断票据权利的取得、行使和保全是否合法。例如,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 最后,在处理商事纠纷时,还需要注意法律的溯及力问题。由于法律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不断修订和完善,在审判实践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准确适用不同时期的法律。一般情况下,法律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总之,在商事审判中,法官需要准确把握法律适用问题,确保案件的公正、公平处理,维护商事交易的安全和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