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金没谈妥公司又不辞退了是否合法
公司之前说要辞退我,就赔偿金进行了协商,但没谈拢,现在又突然说不辞退了。我想知道公司这样做在法律上合不合法,我的权益会不会受到损害,我该如何应对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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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赔偿金没谈妥又不辞退的情况,需要分不同情形来看是否合法。 首先,在正常的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辞退员工需要有法定理由。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比如员工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形下,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如果不存在这些法定情形,只是随意提出辞退又因赔偿金问题改变主意,这从合法性角度来说,本身没有直接违反法律规定说不辞退这种行为违法。 然而,如果公司此前已经正式作出了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并且已经进入到赔偿金协商阶段,之后又不辞退,这在一定程度上可能涉及到对劳动者权益的影响。如果劳动者能够证明公司有上述行为,且劳动者有证据支撑公司是违法解除的初步事实,那么劳动者有权依法提起劳动仲裁。 在劳动仲裁中,如果认定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所以综合来看,公司赔偿金没谈妥又不辞退这一行为本身不一定违法,但如果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去维护自身权益。 相关概念: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 代通知金: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就要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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