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常见的纠纷有哪些?


在二手房交易中,存在多种常见的纠纷情况。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并说明相应的法律依据。 首先是房屋产权纠纷。房屋的产权情况十分关键,若产权不清晰,极易引发交易风险。比如存在多个共有人的房屋,部分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售房屋,就会导致合同效力出现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在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要仔细核实产权证书,确认产权人信息,避免陷入此类纠纷。 其次是房屋质量纠纷。有些卖家可能会隐瞒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比如房屋漏水、墙体裂缝等。当买家入住后发现这些问题,就会与卖家产生纠纷。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卖家故意隐瞒房屋质量问题,买家有权要求卖家承担相应的责任。 再者是定金纠纷。在二手房交易中,买家通常会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来确定购买意向。然而,在交易过程中,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这时定金的退还问题就容易引发纠纷。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然后是房屋交付纠纷。卖家可能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条件交付房屋,或者交付的房屋存在物品缺失等问题。《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买家可以依据此规定要求卖家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后是户口迁移纠纷。有些买家购买二手房是为了落户,但卖家可能未按照合同约定将户口迁出。虽然目前法律对于户口迁移问题没有直接的强制规定,但在合同中有相关约定的情况下,卖家不履行约定就构成违约。买家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 总之,在二手房交易中,买卖双方都应当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签订详细、明确的合同,以避免和妥善处理可能出现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