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合同有哪些常见法律问题?


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许多常见的法律问题需要我们关注。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是合同主体问题。合同主体也就是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而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所以,在订立合同前,一定要确认对方是否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其次是合同形式问题。合同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虽然口头合同在一些情况下也是有效的,但在实践中,由于口头合同难以举证,一旦发生纠纷,很难维护自己的权益。所以,建议尽量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再者是合同内容问题。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条款。这些条款要明确、具体、清晰,避免出现模糊不清或容易产生歧义的表述。比如,在约定标的数量时,要明确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在约定价款或报酬时,要明确支付方式和时间等。如果合同内容不明确,可能会导致双方在履行过程中产生分歧,甚至引发纠纷。 另外,关于合同的订立程序也很重要。合同的订立一般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内容具体确定以及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等条件。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在实际操作中,要注意要约和承诺的时间、方式等问题,确保合同的订立程序合法有效。 最后是合同的效力问题。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一定有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存在一些情形会导致合同无效,比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此外,还有可撤销合同的情形,如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以及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所以,在订立合同后,要关注合同的效力状况,避免因合同无效或可撤销而给自己带来损失。 总之,订立合同是一件严肃的事情,需要我们仔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注意各个环节的法律问题,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