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网络诈骗有哪几种情形?


常见的网络诈骗情形有不少呢。 首先是冒充类诈骗。比如冒充银行人员,以信用卡透支消费、欠费为名实施诈骗。骗子会发短信或打电话,说你信用卡欠费要追责,或者银行卡在外地消费,等你辩解后,又说你身份被盗用,为保证资金安全,诱骗你把钱转到所谓“安全账户”,然后迅速把钱转走。还有冒充学校老师或工作人员,谎称退还学杂费,诱使你到银行自动柜员机操作,转走账户内资金。另外,也有冒充亲友或商业伙伴进行诈骗的。通过欺骗或黑客手段获取联络方式后,冒充亲友借钱,甚至播放视频聊天录像取信于你;获取商业伙伴电子邮箱后,冒充其实施诈骗。 网上交易类诈骗也很多。像网上招聘诈骗,不法分子在各大网站、论坛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引诱网民应聘,再以收取“会员费”“介绍费”等名义骗钱。网上购物诈骗,有人在互联网交易平台开网店或直接设购物网站,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卖数码产品、游戏装备等商品,诱使网民联系购买。 还有虚构中奖、彩票预测、股票预测等诈骗。通过多种方式发送中奖信息,诱骗网民访问虚假中奖网站,以支付各种费用名义骗钱;开设彩票、股票预测平台,以有内幕消息等为名,吹嘘成绩,诱骗网民汇款投资。 最后还有钓鱼诈骗,开设与真实网址极为相似的虚假网上银行、慈善或网络交易平台,骗取网民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和密码,盗取银行存款。 法律依据是《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说明实施网络诈骗达到一定标准,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 相关概念: 网络诈骗:指行为人通过网络,采取违法方式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数额较大: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有具体的认定标准,不同地区可能会有所差异。一般来说,达到一定金额即认定为数额较大,会追究刑事责任。 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同样有相应的认定标准,随着金额增大,量刑也会更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