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申请破产后债务怎么解决?


当公司申请破产后,债务的解决会按照一系列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在我国,规范企业破产程序的主要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公司申请破产后,会进入破产程序,其中第一步是由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管理人会接管公司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公司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决定公司的内部管理事务等。管理人的职责非常重要,他们要全面清理公司的资产和债务情况。 接下来,会对公司的资产进行清算。清算就是对公司现有的所有财产进行盘点、估价和处理。公司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如房屋、设备等;流动资产,如现金、存货等。管理人会根据资产的实际情况进行变现,将其转化为货币资金,以便用于偿还债务。 然后是债务的清偿顺序。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也就是说,如果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支付所有的债务,同一顺序的债权人将按照各自债权的比例获得清偿。 对于债权人来说,在公司申请破产后,需要及时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时,要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如果是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如果债权人对管理人编制的债权表有异议,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公司申请破产后债务的解决是一个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的过程,债权人要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以保障自己的债权尽可能得到清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