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与职务侵占的区别是什么?
我在一家企业工作,最近听说有同事被指控有经济方面的问题,有的说是贪污,有的说是职务侵占。我不太清楚这两者到底有啥区别,想知道在法律上,贪污和职务侵占是怎么界定的,它们的区别体现在哪些方面呢?
展开


贪污和职务侵占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它们在很多方面存在区别。 首先,犯罪主体不同。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主要是国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这些单位不具有国有性质,这里的人员也不包括国家工作人员。 其次,犯罪客体和对象有差异。贪污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产所有权和国家的廉政制度,犯罪对象一般是公共财物。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是本单位的财物,这里的财物可以是公共财产,也可以是私有财产。 再者,量刑不同。贪污罪的量刑相对较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不同规定处罚,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而职务侵占罪量刑相对较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