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公积金被拖欠还会继续扣除吗?
我之前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刚辞职。但是发现公司公积金有拖欠情况,我就担心之后公积金还会不会继续从我的账户扣。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所以想问问辞职之后公积金被拖欠的话,还会不会继续扣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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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公积金的概念。公积金是指住房公积金,它是一种长期住房储金,由职工和单位共同缴存,主要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 当你辞职后,你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就解除了。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而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也就是说,一旦你正式辞职,原单位就没有权利再从你的账户扣除公积金了。因为从你离职那一刻起,你和单位之间关于公积金的缴存义务也就随着劳动关系的解除而结束。原单位有义务去办理相关的公积金账户变更手续,把你的公积金账户进行封存或者转移。 如果原单位在你辞职后还继续扣除公积金,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你可以先和原单位进行沟通,要求他们停止错误的操作,并退还多扣的款项。如果沟通无果,你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由管理中心来责令单位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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