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应该给员工哪些补偿?
我所在的公司经营不善要破产了,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公司破产时应该给我们员工什么补偿呢?这些补偿是怎么计算的,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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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破产时,按照法律规定,是需要给员工一定补偿的。这里涉及到一个重要的概念——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就是在特定情形下,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一种金钱补偿,以保障劳动者在失去工作后的基本生活和过渡需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同时,该法第四十六条也明确指出,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公司破产导致劳动合同终止,公司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关于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有详细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要是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而且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要先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这意味着员工的经济补偿在破产财产分配中是处于优先地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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