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营业执照注销的流程是什么?


公司营业执照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 首先,要成立清算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会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等。 接着,要进行清算组备案。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这一步需要提交相关材料,比如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等。 然后,要登报公告。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之后,要办理税务注销。需要到国税局和地税局分别办理,向税务机关提交注销税务登记申请,提供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发票领购簿、未使用完的发票等材料,税务机关会对公司的税务情况进行检查和清算,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后,出具清税证明。 最后,办理工商注销。携带相关材料,如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等,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核准后,收缴营业执照,公司法人资格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