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公司章程是由股东会还是董事会决定?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最近公司想要修改公司章程,我不太清楚这事儿到底该股东会来做,还是董事会来做。我想知道从法律规定上来说,修改公司章程的权力到底属于哪个机构呢?这两者在这方面的职责是怎么划分的?
展开


修改公司章程的权力通常属于股东会,而非董事会。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股东会和董事会的概念。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它代表了股东们的意志和利益,对公司的重大事项拥有决策权。而董事会是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进行决策和领导。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这就明确了修改公司章程属于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并且需要特定的表决程序,即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才能生效。 而董事会主要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事务,其职权在《公司法》第四十六条中有明确规定,并不包括修改公司章程这一重大权力。董事会的职责更多地集中在执行股东会的决策、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方面。 所以,修改公司章程是股东会的专属权力,董事会没有权力直接修改公司章程。不过,董事会可以提出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然后提交给股东会进行审议和表决。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