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续签合同怎么赔偿?
我和公司签的劳动合同快到期了,公司通知我说不续签了。我在这公司干了挺长时间,也挺上心的,现在突然说不续签,我一下也不知道怎么办了。我就想了解下,这种情况下公司得怎么赔偿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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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决定不续签劳动合同时,赔偿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确定。首先我们要了解“经济补偿”这个概念,简单来说,经济补偿就是在一些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一种金钱补偿,目的是对劳动者失去工作后的一种经济上的帮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同时,该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明确指出,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关于经济补偿的标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举个例子,如果您在公司工作了3年零7个月,那么公司应当支付给您4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要是您工作了1年零2个月,公司则需支付1.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公司拒绝支付经济补偿,您可以通过与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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