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不善辞退员工,员工告赢了但公司没钱给怎么办?
我之前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经营不善把我辞退了,我申请劳动仲裁告赢了,可公司说没钱给我赔偿。我现在很发愁,不知道该怎么才能拿到应得的赔偿,想了解一下遇到这种情况有什么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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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经营不善辞退员工,员工在仲裁或诉讼中胜诉后,公司却以没钱为由拒绝支付赔偿时,员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要明确这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中的执行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所以,员工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会对公司的财产进行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如果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会通过相应的执行措施将这些财产变现,以支付员工的赔偿款。 如果经过调查发现公司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可能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这并不意味着员工的权益无法实现。一旦发现公司有新的财产线索,员工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此外,如果公司的股东存在未足额出资、抽逃出资等情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员工可以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要求股东在未出资或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同时,如果公司恶意转移财产以逃避执行,这种行为可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员工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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