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n+1与2n是什么?


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公司辞退员工时涉及到的“N + 1”与“2N”是两种不同的经济补偿计算方式。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N”指的是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N + 1”补偿是指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1”就是额外支付的一个月工资,也被称为“代通知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N”补偿则是指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当用人单位没有合法理由辞退员工时,需要按照“2N”的标准进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明确规定了这一点。 总之,“N + 1”适用于符合法定情形但未提前通知的解除劳动合同情况,而“2N”适用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员工在遇到被辞退的情况时,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判断用人单位的辞退行为是否合法,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