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想把房产赠与另一方,税费是多少?
我和前妻刚办完离婚手续,现在我想把名下的一套房产赠与她,不知道在这种离婚后的情况下,把房产赠与另一方会产生多少税费,心里没底,希望了解一下具体的税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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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离婚后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涉及到的税费问题,需要从不同税种来分析。 首先是契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等情形免征契税。虽然离婚后双方不再是夫妻关系,但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离婚后房产赠与另一方,这种情况可参照夫妻婚内变更,一般是免征契税的。 其次是增值税。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规定,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增值税。家庭财产分割包括离婚财产分割等情形。所以,离婚后房产赠与另一方通常是不用缴纳增值税的。 再者是个人所得税。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情形,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离婚后的房产赠与另一方属于上述情况,也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不过,可能会涉及到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产权转移书据需要缴纳印花税,房产赠与属于产权转移的一种,双方应按规定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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