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解散时该如何给员工补偿?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几年,最近公司经营不善要解散了。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问题,想知道公司解散时应该按照什么标准和方式给我们员工补偿,具体补偿流程是怎样的,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保障我们能拿到应得的补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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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解散补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公司面临解散的情况时,给员工的补偿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这不仅是对员工合法权益的保障,也体现了法律对公平正义的维护。下面我们就来详细探讨公司解散时如何给员工补偿的问题。 首先,我们要明白公司解散是指已经成立的公司,因公司章程或者法定事由出现而停止公司的对外经营活动,并开始公司的清算,处理未了结事务从而使公司法人资格消灭的法律行为。公司解散的原因有很多,比如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 在公司解散的情况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五项规定,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同时,该法第四十六条第六项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就是公司解散时需要给员工补偿的法律依据。 那么,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员工小李在公司工作了3年零4个月,他在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公司应该支付给他的经济补偿就是3.5×5000 = 17500元。如果员工小张在公司工作了6年零7个月,他的月工资是20000元,而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3倍就是15000元,那么公司支付给他的经济补偿就是6×15000 = 90000元。 公司在支付经济补偿时,应该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同时,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如果公司在解散时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给员工补偿,员工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可以与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公司限期支付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员工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公司解散时给员工补偿是法律的明确要求,员工应该了解自己的权益,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勇敢地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公司也应该遵守法律规定,妥善处理好与员工的关系,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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