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赔偿时效规定是多长?


在探讨公司不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赔偿时效规定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二倍工资赔偿”的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简单来说,就是公司要是不按规定和员工签合同,就得给员工额外支付一份工资作为赔偿。 接下来我们说说时效问题。关于劳动争议的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有相关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对于公司不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赔偿的时效起算点,实践中存在不同的看法。一种观点认为,二倍工资中的加付一倍工资不属于劳动报酬,而是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一种惩罚性赔偿,所以应当按月分别计算仲裁时效。也就是说,每个月的二倍工资赔偿都有自己独立的一年时效。比如,公司从第2个月开始没签合同,那么第2个月的二倍工资赔偿时效从第3个月1日起算一年;第3个月的二倍工资赔偿时效从第4个月1日起算一年,以此类推。 另一种观点认为,二倍工资赔偿的仲裁时效应当从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结束之次日开始计算,或者从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起向前倒推一年,按月计算。这是考虑到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可能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及时主张权利,给予一定的整体性保护。 在实际操作中,不同地区的仲裁机构和法院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司法实践和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时效计算方式。所以,当劳动者遇到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况,想要主张二倍工资赔偿时,应当尽快了解当地的相关规定,并在时效内及时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注意收集能够证明自己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便在仲裁或诉讼中更好地支持自己的主张。





